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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白故里.蜀道咽喉.九寨门户.华夏诗城.-------“后现代李白”的旅游博客
一个陌生女人的爱情
 [/color]一个陌生女人的爱情 
 
 ::URL::http://www.blogcn.com       2005-6-15 19:08:37      作者:李骐 
    开篇是漫长的空镜头
,桌上吃面条精细的调料,小菜,没有人脸出现。裁纸刀划开那封信,我身边男人在焦躁的重重敲击键盘,耳机里一个女人开始慢条斯理的叙述。徐静蕾尚是年少。一切,都在画外的叙述里慢慢展开着。
    孙飞虎出现的时候,是第一次看清楚年少徐静蕾的脸。依稀倒有高圆圆的影子,那个在《十七岁单车》里阳光明丽的少女。
    满室的书,猜想应该是女孩子第一次看到那个男人的“样子”。那个意象中的男人。她在信里说着:“你有太多的书了,而我自己只有十几本书。我想你应该是个戴眼镜的老先生,只是更和善吧。”
    可是一连三天,都只是听到男人屋子里的音乐声和笑声。男人好象只是一种声音。她维持着对他的想象。可是,他竟然是个戴着风镜,骑着摩托的男人,意气风发。女孩子被吓着了。再出门之前在镜子前忐忑不安的梳理着头发。并且为着不肯穿一件寒酸不合身的衣服被妈妈戳脑门。仓促奔出家门时和那个男人撞了满怀。那个瞬间,就爱上了。而且,死心塌地,一爱到死。这种爱情不抱希望,低声下气,曲意逢迎热情奔放。只有孤独的孩子,才能把全部的热情聚集起来。
    因为爱上了,深夜沉默的在窗外窥伺,这样卑微。从一开始就这样卑微。没人知道的心事在陈旧破落的环境里慢慢绽开。到了大年三十,不肯答应妈妈去给那男人送一碗饺子,却又不甘心的张望着。倔强的嘴始终未再吐出一个字。就这么,过去了,再次相遇的可能。
    第三次,帮那个男人的管家收被子。终于进入那个男人的生活。怯怯的,打量着那些痕迹,看那些痕迹安静的诉说着他的踪迹。这世界昏暗懒散舒适,象一个暧昧的邀请。女孩子感到一股使人昏沉的幸福。那几分钟,就是女孩子童年最幸福的时刻。她如此想要把这个最幸福的时刻告诉他,也要把这个最可怕的时刻告诉他,可惜这二者之间,距离的如此近。
    因为要搬离,女孩子猝然昏倒。醒来在***骂声中哭泣。当然不能说,是为着不能再和那个男人距离如此之近。最后一夜,女孩子感到的是,不能在他身边,生命的时钟就要停止。鼓起勇气去叩响他的门环,没有回应。就那样蜷缩着,睡着在门前了。等待回来的却是,男人和一个女人调笑着的情景。
    世界上再没有比置身于人群中孤独生活更可怕的事了。女孩子还是每一分钟都记得,守望着那个男人的时刻。然后,六年倏忽过去。终于回去。女孩子长成清秀羸弱女子。美丽,柔弱,倔强。
    忽然不忍写下,他们那些再见的细节,隐忍着的爱与挣扎。迎面视线交错时,却又低下了头。怎么敢,就那样正正的迎上去。象迎上去那么多年说不出口的爱。
    兵荒马乱里,终于被那个男人牵到了手,被带离着逃出危险。可以在天寒地冻里同喝口热的,还是幸福吧。
   “我家就在不远的地方,要不要去坐一会儿。要是你方便的话。”
   “方便,我都方便。”斩钉截铁的几乎要叫男人狐疑。
    雀跃的,快要走到另外一条胡同去了。
   “让我猜猜,让我猜猜,你这个小巫婆,到底是从哪里来的。”
     我猜,我也想在某个人面前做个让他把脸捧在手心的小巫婆。可是,我再也不能聚集起我孩子一样全部的力气。所以,我再一次不忍心写下去,那猝然扑过去的拥抱,那些缠绵漫长的吻,那些赤裸相见的颤栗。
    她看着男人在沉睡中搂住她,在心里说:“被你搂在怀里,这就是我的梦想。”
     我猜,我也是。我也想要被你在清晨出门之前把围巾,长长的,那样绕过我的脖子。
    音乐开始轻快了。因为是坐在他的摩托后座。我喜欢那样的情景,坐在他的腿上,被他捉着手学打字。虽然,他很快就走了。留下一句“我一回来就去找你。”我有不祥的预感。真的,几天后,“你回来了。但是再也没有找过我。”三个月过去了。她有了他的孩子,独自搬走。因为她觉得他会认为她有居心。她是有自尊心的,不愿意变成他的负担,只希望他想起她,都是怀着爱意怀着感念。可是,当然了,“你从来也没有想过我,你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。”
    战争爆发了,她逃到内地,在四川的一个小镇,生下孩子。这样,她可以在血管里感到他的生命。正因为如此,她感到如此幸福,因为他再也不能从她生命里溜走了。就这样,又是八年过去了。
    少女再次变成雍容优雅女人。在拥挤的大街上从容的对乞丐们布施。为了给他的孩子一切,她和一切能给她提供优渥生活的人在一起,不管是年轻的,还是老的。她在别的男人怀里翩翩起舞,他牵着别的女人的手周旋着。他们中间,流年中间,是那个不被父亲知道的孩子。随后,他们在一次聚会里握手言欢。他们甚至有共同的朋友。但他一直没有认出她是谁,而她也早就习惯了。八年的战争,国破家亡,让她发现,她的爱情是那么微不足道。她只能带着羞耻的,在每年他生日的时候,请花店为他送去一束白玫瑰。
    她后来一直后悔着,为什么没有让他见那孩子,那开朗活泼,那漂亮聪明的孩子。可是,她就只能活在现在。包括对细心呵护她的其他男人装嗔作傻。甚至,她骄傲的扔过去一些犀利尖刻的话语,伤害着那些人,伤着自己。然后在急促的鼓点里,心浮气躁,躲回家里坐在马桶上抽烟哭泣。
    这叫我想起,我也曾经,坐在马桶上,抽烟哭泣。为着一个早已陌生的男人。
    下一次,她在另一个男人怀里舞着,看着用全部力气去爱的男人,肆意调笑着。不动声色。然后坐回来抽支烟跟他说一些诸如“认识我很容易”之类的话。最后就那样轻佻的再次跟着那男人走了。男人的轻车熟路,女人的肆无忌惮,叫我心生寒意。她含泪倚在男人身上从心里说:“朋友算什么,自尊算什么,你的声音有神秘的力量。”
    “只要听到你的声音在叫我,就是在坟墓里我也会站起来。”
不寒而栗。这卑微至极的爱情,叫我不寒而栗。
    白玫瑰盛放,我看不到幸福的踪影。
    一夜欢爱之后,他们坐在桌前平静吃早餐。
    “我得去趟张家口,大概一两个礼拜。”
   “太遗憾了。”
   “指什么,国家还是我们?”
   “所有。”
   “我爱的人,也是经常要去外地。”
    “走的人,早晚都会回来。”
    “是,还会回来。可是一回来,就会什么都忘了。”
    “你是不是觉得现在这样好象发生过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
     “好象也是这样,吃早饭,说打仗什么的。。。科学可以解释这种现象,可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缘分。你我,前世一定是有一段因缘。”
    苦笑。她以为他记起了,原来,他还是没有记起。他们之间,再次以那句“我一回来就会去找你”而告终。而且,他悄悄的在她的手袋里,塞进去一叠钱。他不知道,她看到了。他把一支白玫瑰插在她的头发上。她那样惨淡的笑,他不明白。她就接过手袋走了。出门她遇见老管家,老管家那惊惧的表情,微微颤抖的嘴唇。那个情景,让我恍惚觉得流年如洪流,奔袭而来,无力招架。
    老管家还记得她,他们对望着,老管家说:“早啊小姐”,早啊小姐。怎么还能回到初见那时刻,早啊小姐,她含笑羞怯作答。怎么还能回的去。这多年之后的她,还是只有含泪微笑。良久,她把钱放到老管家手中的花盆里,离开。一路无声哭泣。
    “我写不下去了亲爱的。”
     我写不下去了。
     孩子死了,她死了。玫瑰死了,永不复回。
     再没有一个谁,比她更爱他。而他却永远都只是从她身边走过去,不断的向前走啊走啊。有一度她以为抓住了他,在孩子身上抓住了他。结果,什么也没有留下过。不会再有个人,拿着他啃过一口的苹果,安静的,倚在门边守望着他。
    我写不下去了。这卑微的爱情,在这个鸟不语花不香的夏天,叫我凭添寒意。
 
标签: 爱情
作者 lp771027 评论() | 人气()  | 引用(0) | 推荐 | 保存日志 | 问题日志 | 收藏到网摘 | 返回首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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