脚离开窗台的那一霎那,灵魂上升,身体下降。一个21岁的生命,借助重力,选择撞击作为生命终结的形式。身后留下了无数人的叹息,有理解的,又不理解的。这不是学校里的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
根据距离与重力加速度和时间的关系,此次坠落大约3-4秒钟,这期间他会想些什么呢?我不是他,不知道他为什么选择了这样的终结方式。况且以旁观者的身份来揣测一个只存在于听说中的陌生人的心理,本来就是缘木求鱼。无意对陌生生命的终结妄加评论,这是对死者的不敬。出于对生存的留恋和死亡的敬畏,我只想臆测一下当生命面临终结时的体会和心情。如其他学生一般,乘坐曾经的无数次使用的电梯登上中心教学楼,不过这次按下的不再是教室的楼层,而是顶层。站在窗前,没有人注意到自己。开始考虑这个决定的正确性。无疑,整个世界已经抛弃了自己。明天的日出已经没有了意义。登上了窗台,脚下是毫无察觉的人们。心里也许开始对父母的愧疚。“再见了,谢谢你给我的生命,我来不及报答你们。下辈子吧”,再次坚定了告别的绝心。一咬牙,脚离开了窗台。就在这一瞬间可能一切都开朗起来,生命其实没有那么苦难,生活其实没有那么艰难,人们其实没有那么丑陋,命运其实没有那么弄人,跳下去其实没有那么有价值。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,耳边的风声持续了4秒钟,接着一切都寂静了,永远的寂静了。身后是惊慌失措的人群。
当然,这只是我一个对于生存非常渴望的凡人的想法。我总是把事情想得很坏,然后坚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于是在臆测之时依旧想象着他会后悔,尽管那是一种残酷的结局。也许他只是闭上眼睛,期待着解脱的一刻,或者是还什么都没有来得及想,或者……一个人的死总是震撼着他周围的人,不只是惊吓。有的人谴责,有的人惋惜,有的人麻木。我觉得更多的还是对生的意义的感叹。一个朋友在博客中写道:“不理解,不想知道,不想懂。只是知道,我需要的是生存下去。”“于是开始担心起身边的朋友起来,一种不安定的情绪马上涌上来。只想发出一级命令:我的朋友,谁都不准死,你们的性命都寄放在我这儿了,我不放话,你们就休想拿走。除非,将我们的一切关系都拿走。”Onion也在她的空间中写道:“听到这个消息,并不会很诧异,反而会想“还好,不是我”,不知道怎么会这样,这个想法也着实吓了自己一跳。”
我想起曾经看到的朱德庸的一幅漫画,画的是一个女孩在坠落过程中的所见到的,最后留下一句话“在我跳下之前,我以为我是世上最倒霉的人”。真的很让人深省。想到如果自己站在窗口,坠落那一刻,背后就是丝丝发凉。我无法承受对父母恩情的无法报答,对女友承诺的无法兑现,对朋友友情的无法回报。于是对于生,我充满着无限的渴望。明天的太阳总会带来新的希望。我觉得说“死都不怕,还怕活着”之类的话,并无太多的意义。我们终究是看客。无法知道死亡对他真正意味着什么。换句话说,如果站在他的境地,未必就能超脱。轻易的放弃生命与责任,无疑是怯懦和自私的。但我们无力指摘别人,因为我们不是别人,能做到的只是对自己负责,使生更有意义。
昨天浏览新闻,偶见板缝之中大书标题《XX奇人眼睛能喝水》。新闻讲的是某地一人XX,能用眼睛喝水。在左眼上放上一铁杯子,一杯水大概1分钟左右,整瓶矿泉水大概用三分钟,并且可以听见喉咙咕噜咕噜的响。他表示当初看别人眼睛吹气球,于是就觉得自己的眼睛能喝水。现在勤加练习,将来挑战吉尼斯世界纪录。看了之后,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。
先放着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无聊举动不说,单说这“奇人”。这个时代真的是“奇人”辈出的年代。精彩超乎你的想象。媒体的发达让我们更加“清楚”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奇妙。在百度上输入“奇人”搜索,得出匪夷所思的奇人奇事。有鼻子喝酒的,拳头塞嘴里的,鼻子吸奶眼睛冒奶的,耳朵吹气的,边跳舞边写字的,鼻孔吞蛇的,筹钱造飞碟的,甚至还有隔空取物,蒙目辨物的神棍……在媒体、文化潮流的推动下纷纷登上舞台,冲击着人们对奇人的概念。至少在我的印象中,奇人都是世外高人的代名词。他们或有极高的才华,或者有惊人的武艺,或者有超凡的品格,或者有精湛的技艺,或者有奇高的智慧,或者有天生的神力,使其他人见之能大为折服,大加赞叹曰“奇人也,我等不及,甘拜下风”。如今的这些“奇人”我只能加引号以示区别。既然无法做到超凡脱俗,倒不如剑走偏锋。若说不奇,还真得不得不承认,一般人干不出来。若说奇,觉得他们没什么奇的,这种“奇”法奇得没什么价值。就算是眼睛能喝一大桶,平时也还得用嘴喝水;就算是耳朵能吹喇叭,平时还得用嘴吹气球;就算鼻子能吞蛇,平时也是用嘴吃饭……更不用提什么跳舞写字,拳头塞在嘴里。甚至神棍们也蹦了出来,打着“奇人”的幌子,行浑水摸鱼之事。真可谓鱼龙混杂。
在下以为形形色色的这类“奇人”的出现,无非是想趁着这股寻找民间奇人的热潮也弄出点名堂,挣点外快。比如这位眼睛喝水的就已经从学校退学,到处表演。真的奇人,打着灯笼遍地找还犹抱琵琶半遮面,此等“奇人”绞尽脑汁找上门。既然不能练得硬桥铁马,莫不如从自身下手。既然人家能用自己的器官弄出名堂,我也可以多加改造。于是眼睛,耳朵,鼻子,头发无不罹难。如果没有改造器官的能力,莫不如想些没人干的来试试,比如跳舞写字,头发悬梁作画什么的。一旦传出去,引得电视报纸来报道,至少可以落得小有名气,或许还可以弄些出场费,表演费,强于辛苦工作。要说练个齿断钢镚,耳拉起车,口嚼刀片什么的也算个硬本事。往眼睛里灌水,鼻子里塞东西,耳朵里鼓气的,我觉得更应当算作自虐。与其叫奇人,还不如叫怪人合适。第一个拿眼睛玩花样的也许真的是天生异人。后来学着在眼睛上玩花样的,便成了画虎类犬。
您看到这里,赶紧去书店找出医学解剖图,再去医院给自己来个全身扫描,核磁共振,CT切片,看看与标准相比是否有什么出入,比如鼻孔特大,眼耳相通,头皮结实,食管坚硬,皮糙肉厚什么的。勤加苦练,也许也能弄出奇人来。如果实在平凡,就努力想出些花招来,比如耳朵插笔写字,大头朝下喝水,三九天光膀子,三伏天穿棉袄什么的。忍得您一时辛苦,也许真能出名呢。到时候小报一上,电视一播,何其“风光”。
列位“奇人”万一看到此文,不满意在下的言论,切莫找我来比试。我不是你的对手,也无意与你比试这些屠龙之技,我还要保护好我的眼睛,耳朵和鼻子呢。我不忍心看着他们为了我想出名的原因而受强加之罪。忽然觉得古代必定有眼睛喷水,大口吞物等“奇人”,要不哪来的“泪如泉涌”,“口若悬河”等成语呢,呵呵。